摘要

明清之交史书记载,分布于黑龙江中上游地方的达斡尔普遍沿袭收继婚俗。康熙初年,在达斡尔人南迁嫩江流域、编隶布特哈打牲部落以后,在法律上适用外藩盟旗《蒙古律》,收继婚俗继续得到保留。康熙中叶起,达斡尔被纳入黑龙江驻防八旗,改奉内地通行的《大清律》,接受“满化”教育,导致收继婚俗渐趋消亡。儒家礼教观念支撑下的“从一而终”式婚姻代之兴起,继续在达斡尔社会中发挥维护财产父系继承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