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Mamidoil Jetoil希腊石油产品协会诉阿尔巴尼亚共和国仲裁案是投资者援引《阿尔巴尼亚-希腊BIT》和《能源宪章条约》向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提起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该案仲裁庭于2015年作出裁决,裁定投资者的投资违反程序法并不影响仲裁庭的管辖权,同时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认定阿尔巴尼亚并未直接或间接征收申请人的投资,也不构成对公平与公正待遇原则、不合理和歧视性措施以及最稳定的保护和安全条款的违反。本文首先对该案的案件背景进行了梳理,包括投资事实、被诉行为、仲裁请求以及仲裁庭结论等。其次,对该案的主要法律争议即仲裁庭的管辖权、间接征收、公平与公正待遇、不合理和歧视性措施以及最稳定的保护和安全条款等进行了分析。最后,针对该案投资的合法性、间接征收、《能源宪章条约》第10条第1款及其现代化改革等问题作了简要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