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果加重犯基本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种直接因果关系或者相当于直接因果关系。结果加重犯基本行为引起构成要件结果,其余量引起加重结果。基本行为与加重结果因果关系有事实限定与价值限定两种模式。对于结果加重犯中有介入因素的场合,需要综合定性和定量两种途径分析。针对基本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积极判断上要把握基本行为罪质大小,通过定性、定量分析介入因素,在消极判断上通过行为结果一体性被切断、基本行为罪责不能包容加重结果和基本行为本身不能包容加重结果排除因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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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