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在不同清算单位、不同开发产品类型之间有多种分摊方法。按照收益原则,用占地面积法分摊土地成本比较合理。对占地面积,实务中有两种理解:建筑物的基座占地面积与不动产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从合理性、可操作性与数据可获得性的角度分析,占地面积应该采用不动产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总面积应该采用宗地总面积扣除不可售建筑土地面积后的余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