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树立司法机关权威地位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大庆市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坚持贯彻注重时效、落实方法形式多样、保障措施充分有力等做法,在被告出庭数据"实"、原告认可口碑"实"、纠纷解决成果"实"、发现问题整改"实"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但大庆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仍然存在副职多、正职少,人到庭、发言少,重形式、轻实质等问题,需要通过健全相应机制以强化应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