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办渔[2012]104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为加强渔船管理,规范渔船报废拆解监管工作,确保国家海洋捕捞渔船"双控"制度和减船转产政策的顺利实施,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商务部、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发展拆船业的若干意见》(商产发[2009]614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我部研究制定了《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