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学"课程思政教学在认知规范、设计规范、运行规范和内容规范四个方面存在缺失。化解这一困境的关键在于强化教学设计与开展的规范化。教学实践以教学设计为前提,而"刑法学"教学设计的核心在于课程思政模块的组建上,总论课程思政模块开发可以按照章节来定,分论课程思政模块可以专题教学模式进行整合。教学实践的运行则是按照课前显性思政、课中隐性思政以及课后有效评价机制的路径来推进,在每个阶段均内化了课程思政的精髓。

  • 单位
    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