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支持新业态新模式食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加强无人售货商店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制定《福建省无人售货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南(试行)》如下:一、无人售货商店是指在不存在人工干预的情况下,采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全自动完成商品销售过程的零售商店。二、无人售货商店销售食品的范围原则上应为预包装食品(含特殊食品,以下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