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是对当下国际社会或国际关系的最新概括,也隐含着中国政府对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走向的判断。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成员仍然为国家,国际法的"国家本位"特征不会出现根本性改变,但安危与共的意识会引导国际法向"国际社会本位"的方向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只有转化为国际法律制度才能更易于实现其价值。在这一过程中,要注重话语的普及、国内立法的转化、国际组织造法功能的运用以及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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