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水平是由创办人和普通成员对合作社的认知决定的。合作社创办之初,创办人基于对合作社的认知构建起合作社初始规则,在创办人没有将合作社的价值和理念内化到自身认知结构的情况下,构建起的初始规则必然与体现合作社价值和理念的法律秩序发生偏离。普通成员的加入并未改变合作社的初始规则,导致合作社的初始规则具有稳定性。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关键是要通过教育、培训、辅导、示范等措施将合作社的价值理念内化到创办人和普通成员的认知结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