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南非之间紧密的经贸往来产生大量民商事案件。这些案件的最终解决需要在两国间建立相应的判决承认和执行机制。通过比较两国各自的有关判决承认和执行的法律制度,可以看出,两国间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还存在一定的障碍。要克服这些障碍,就需要实现两国判决承认和执行制度的融合。结合两国实际,双方可通过国内法趋同、签订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加入相关国际公约的方式为商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铺平道路。就目前而言,通过签订双边条约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是一种更为可取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