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在教育领域颁布的以教师群体为特定立法对象的部门法律,其目的既要"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又要"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这必然涉及教师的法律地位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将教师规定为国家公务员,英美法系国家多将教师规定为公务雇员,而私立学校的教师一般为雇员。改革开放之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