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政秘[2018]53号皖河综合治理工程已列人《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皖河综合治理工程占地范围为停止基本建设和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控制区涉及范围:太湖县晋熙镇南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