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可转换债券既包含负债成分,又包含权益成分的复合型非衍生金融工具。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初始确认计量时,企业应当将其拆成负债和权益两种成分,分别确认和计量。在拆分过程中,首先要计算出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然后再用金融工具总体价值减去负债成份的价值,作为权益成分的初始计量金额。现行会计准则对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并未明确规范,在实际工作中争议较多。本文以A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为例,基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