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制作为现今简便快捷解决环境纠纷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社会实际运作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今我国的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制尚不完善,存在立法滞后、机构设置职能不明以及人员素质偏低等诸多问题,阻碍了环境纠纷得到良好的解决。因此,通过对环境纠纷行政调解机制进行系统的分析并结合我国现存的困境进行具体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