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暴露出诸多问题,如教学理念滞后、教学方法简单、学生学习缺乏主动性、考试形式单一等。在法学领域内,OBE教学理念注重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综合能力提升为导向,致力于培养适应当代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具备较强实践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因此,要在OBE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的指导下,积极进行“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改革,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丰富多元化的教学体系的创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