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实现了税制模式与费用扣除根本性的转变。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为家庭申报制的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在已有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的背景下,沿用单独申报制有违税收公平原则。本文结合税制模式与费用扣除范围改革,提出实施家庭申报制的必要性,进而从居民的家庭观念及其经济功能、税收征管、户籍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角度论述引入家庭申报制的可行性,最后以税制为基础提出渐进式的改革路径和具体设想,包括:界定"税法意义上的家庭",依据不同的家庭结构确立申报制度的类型;依据家庭成员工作与居住地确定合理的纳税申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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