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下发。《指导意见》提出,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作为其中一个特殊类别,现阶段隶属于事业单位序列,但运营特点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均是企业,其如何在事业单位体制内实施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预算管理,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 单位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