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老年人医疗保险实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类(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s)为主的支付制度改革,推动了急性后期医疗服务的发展。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急性后期医疗服务也出现了费用上涨、支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2010年以来,美国通过进一步改革支付制度、统一数据上报的标准等对急性后期医疗服务进行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包括降低了急性后期费用,促进了急性期与急性后期服务的整合并加强了急性后期服务质量监管等。借鉴美国急性后期医疗服务改革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1)建立适合国情的急性后期/康复护理服务体系;(2)医保为急性后期服务设计合理的支付制度;(3)促进标准化病人评估工具的建立与完善。

  • 单位
    北京协和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