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陕政办发[2018]3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7月18日陕西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20号)精神,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和供应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临床用药和公共卫生安全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