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直接受益者。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需要形成以农民为主体的治理模式,进而实现人居环境治理长效化。分析2020年实地调查数据发现,当前农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了解有限,在整治工作中参与度不强,并且对环境整治效果评价不高,反映了农民作为乡村社会主体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处于"缺位"的状态。因此,在今后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需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