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金融消费群体众多,且大多是小微企业和自然人,风险识别能力差,承受能力低,但目前我国缺乏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专门立法,互联网金融监管也存在真空地带,互联网金融企业更是利用优势地位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因此,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立法要先行,要完善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规则,明确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权、隐私权的权利内容,实现分业监管、联合监管相结合,并尝试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纠纷的在线解决机制。

  • 单位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