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疫情期间,大批船员超期服务,法定的休息权无法保障。从捍卫海上安全、航行安全,维护船员健康权、休息权,实现船员体面劳动等角度来看,保障疫情期间船员及时下船休息尤其必要。建议各国通力合作,填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在疫情期船员及时下船方面的空白;建立疫情期船员及时下船机制,如开通船舶国际健康码,简化下船程序,增加方舱隔离点,政府补贴遣返费用等。此外,还需作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建设,提高船舶防范疫情和即时检测、报告的能力,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确保船员无法下船时也可以在船上得到足够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