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大多集中在程序上,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习惯在法治呼声高涨的社会中很容易制造社会矛盾。关注和研究公安行政执法程序问题,解析公安行政执法程序执行上的困难,从加强行政执法程序性训练,完善法律规制以及发挥调解、听证等程序的法律价值等几方面着手,积极回应社会对公安行政执法的程序法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