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日前,在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人民政府大院内,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对4起拒不送子女入学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当地干部群众200多人到场旁听。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让贫困学子接受良好教育,既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针对贫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