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期,广东省司法厅官网公布了《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并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送审稿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教育惩戒权是尊重教育规律的必然产物。适度惩戒能督促身心尚未成熟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