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的神秘性作为传统法律的一个鲜明特征,主要来自"神秘数字"这一人类学的概念,根源于原始社会对时空的直观认知以及有限的计数能力,并通过集体无意识的文化导引机制,沉淀到法律文化的深层,在特定语境下影响着法律的废、改、立。而在现代化的浪潮之下,伴随着社会转型和法律制度变迁,法律中的数字出现了"去神秘化"的趋向,一定意义上促使现代法律成为具有量化功能的社会规范和行为标准。这一趋向既是因为数字本身的祛魅,也与"自创生"法律系统的生成密切相关。正是以价值无涉的数字为基础元素,现代社会被逐渐纳入到了理性化计算的范畴,从而契合了法的客观性、确定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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