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代的情绪研究主要分为认知主义和非认知主义(生理主义)两个阵营。认知主义认为,某种形式的认知(如判断或信念)就是情绪本身,或者是情绪的本质性要素。而生理主义认为,情绪是特定的生理活动或行为本身,或对这些活动与行为的感觉;情绪可以独立于甚至先于认知发生。当代理论家普遍认识到詹姆斯是生理主义的理论先驱,而当代认知主义正是在对詹姆斯理论的批评中不断成长。鲜有研究者看到,尽管斯通普夫通常被归于现象学一脉,但他与詹姆斯有着密切交往,而且早就直接回应过詹姆斯,并发展出认知主义情绪理论。斯通普夫认为,情绪是意向性地朝向被判断的事态的被动感觉状态。我们可以在当代认知主义和生理主义的框架内考量斯通普夫与詹姆斯的争论,这将对我们有深刻启发。从方法论上,情绪研究应该重视概念分析与经验研究的反思平衡;从实质上,根据对情绪中的认知和其他成分的关系的不同理解,可以有不同的认知主义和反认知主义,而斯通普夫提供了一种新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