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未经许可假冒某知名电气公司委托授权,花200元伪造该公司公章等资料,与客户签订248万余元增补买卖合同。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5万元;被告单位镇江博浦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