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打造符合国际贸易规则的高标准政府采购制度一直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议题。作为我国改革创新的"试验田",自贸区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先行先试、制度创新,既是自贸区的特色功能,也应成为其使命担当。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规范政府行为、落实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顶层设计和重要制度工具,内嵌于政府采购,以规范该领域的抽象限制竞争行为,优化自贸区政府采购活动,有利于推进我国制度型开放。自贸区在构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过程中,应在被授权的法治框架内,在审查依据、审查模式、审查标准和豁免制度方面借鉴吸收有益经验,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创新制度和规则,为营造良好的国际化、法治化、公平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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