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2015年2月,雷山村20个土地承包户一同将5.3公顷责任田流转给某农业公司,承包户与该农业公司签订了流转合同,流转期限为15年。流转合同签订后的前两年,该农业公司在流转土地上种植了水稻;但从第三年起未在流转土地上开展任何农业生产,直接将土地弃耕抛荒。2019年4月,该农业公司拟在流转土地上建造农业休闲设施,发展农业休闲产业,但被雷山村土地承包户坚决制止。雷山村土地承包户提出要解除土地流转合同,收回承包地。但该农业公司认为流转合同期限未满,雷山村土地承包户无权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