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发[2021]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卫健委制定的《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1年4月27日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市卫健委2021年4月)为全面推动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便利可及、普惠发展,根据国家住建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