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特许经营作为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涵括的国家公园的公益性目的与特许经营者营利性目的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科学构建国家公园特许经营法律制度的关键所在。以此法律关系为分析视角,发现我国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制度在实施中存在项目范围边界不清、特许协议法律性质不明确、信息公开不充分等主要问题,并揭示了这些问题与国家公园公益性目的和特许经营者营利性目的法律关系的各种潜在联系。进而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立法应明确公益性原则优先并规定公益性目的内涵,明确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协议法律性质为行政协议,构建国家公园特许经营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等完善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制度的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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