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假一赔一",该惩罚性赔偿制度从某一角度催生了"职业打假"现象,"打假""维权"引发社会关注,2014年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了惩罚性赔偿额度,打假者数量随之激增且不断职业化。文章分析"职业打假"现象的特征以及社会影响,并提出对于"职业打假"现象的规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