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立法上的模糊性,侦查阶段是否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争论不休的问题,且能否适用关乎整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整体思路和理论发展方向。文章从认罪认罚制度理论角度出发,探究认罪认罚从宽基本含义;分析时下相关学者的主要观点,探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应有之意;并结合侦查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必要性,提出了侦查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特别是"刑拘直诉"模式、"值班律师"制度的完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