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私法调整制度体系完善路径

作者:甄子昊; 李耕坤; 刘道远*
来源: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 38(04): 146-161.
DOI:10.15886/j.cnki.hnus.2020.04.017

摘要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法律制度体系现代化,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根本路径。私法是我国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法律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多种价值,在调整社会关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我国社会关系的私法调整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私权保护意识淡薄,私法理念和体系不发达;改革开放以来的私法制度规范的大量移植存在橘枳之别;兼收并蓄的私法体系导致不科学的私法司法问题;私法体系和公法、社会法体系以及其他法律体系的协调性差;成文法传统导致的立法滞后和僵化问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从法治实现的视角完善中国私法制度体系,构建和完善符合"服务型政府"要求的私法规范,通过立法科学安排民法和商法的关系,完善公民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科学界定私法自治的边界以协调平衡复杂的利益关系,因应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完善依托于《民法典》的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私法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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