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民事纠纷解决智能化成为新的趋势,不仅是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也有利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而且也有利于防止司法擅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总体而言,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纠纷解决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深入。但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看,民事纠纷解决智能化进一步深化发展仍面临诸多障碍,如顶层设计、大数据基础、伦理问题以及技术瓶颈等。因此,需要完善配套立法和专门性规范为民事纠纷智能化提供充足的顶层设计供给;健全民事纠纷解决智能化大数据基础;回应民事纠纷解决智能化伦理问题;突破技术瓶颈,研发相应智能技术,打造融公证、调解、仲裁、审判以及信访、维稳和综合治理为一体的ODR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