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伦理视域中,"弱者权利保护"命题实际意味着对弱者权利保护道德基础的追问、对相关法律制度的道德批判以及对弱者权利法律实践中道德因子的探寻。确立弱者权利保护的道德哲学根基,应立足于生活世界本身,尽量消除工具主义思维,实现道义伦理与功利伦理的有机结合。重新昭示个体德性,确立弱者权利保护的公共伦理,并以内含伦理精神的法律运行过程来整合公共伦理与个人伦理,是破解弱者权利保护道德困局,实现弱者权利保护法律与伦理统一的可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