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3号(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如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