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0-6岁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关键期和有效期,如果在这一期间内对残疾儿童及时施以适当的康复与教育,会有利于个体生理机能的重新组合,有利于身体各种功能的补偿,有利于损伤器官的矫正和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