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媒体时代背景下我国著作权法体系针对"融梗"行为难以进行有效认定,"融梗"是否构成侵权边界模糊、实践中对"融梗"为侵权的认定采取保守态度、民事主体对待维权具有懈怠性、民事权利难以得到有效救济等问题使著作权保护面临极大困境。厘清"融梗"与抄袭行为的关系,完善相应立法、司法、执法技术的同时,锻造一个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是救济著作权侵权、强化知识产权治理、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应有之义。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