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宅基地使用途径的多元化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措施之一。在“农家乐”“民宿”等标志着乡村旅游主体日益发展的驱动下,农村宅基地作为乡村旅游业发展的空间载体,流转利用问题则成为了发展乡村旅游业亟待解决的难题,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石问题。目前,我国正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宅基地旅游化利用,同时配比相应政策支持。但法律层面的桎梏依然存在。所有权主体不明阻碍流转进程,使用权权能残缺掣肘旅游产业投资,流转机制不健全影响交易公平。应明确宅基地所有权主体及其权责范围,提升流转效率,完善使用权权能构造以提振投资信心,构建规范透明平台,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