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翻开泰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日志: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个,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13次,组织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6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9人次……承民之所盼,知责而奋进。“要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努力使每项工作都能够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