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发展阶段,河长制必须担负起推动水流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使命,在促进人水和谐共生中重塑现代治水格局。强化河长制,加强水流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基层河长办的机构设置、职责功能和行为方式必然要发生变革,以适应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要以河长制为制度化平台,运用法治思维优化河长办的行政组织、职责功能、统筹协调和人员编制体系结构,寻找加强河长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空间,拓展和创新"水利民生"的治理空间,实现高效能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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