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人社规字[2018]2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安监局: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安监局联合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9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