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城乡规划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开展城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既是城乡规划决策科学化所必需的政策工具和技术手段,也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法律要求。本文分析了当前城乡规划环评的三个主要路径:一是强制型路径,即依据规划环评相关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开展城乡规划环评;二是倒逼型路径,通过相关政策制度,增强生态保护红线、资源环境承载力等对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的硬约束,倒逼城乡规划开展环评或类似环评;三是自觉型路径,主要依靠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主动规定规划环评。但是通过SWOT分析发现,强制型路径、倒逼型路径和自觉型路径都无法将规划环评有效地纳入城乡规划中。"生态文明建设"入宪以后,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划归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从"扩张型规划"向"资源生态环境约束型规划"转变,出现了规划环评有效纳入城乡规划的"机会窗"。本文提出了基于规划"自觉"和环评"响应"城乡规划环评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