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现代商业模式中,合同作为反映交易双方经济业务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纳税义务的发生时点和金额多寡,特别是对交易标的、交货与付款时间等关键涉税条款的约定,对交易双方的税收成本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提倡“业财融合”的现时,企业对合同条款的设计往往着力甚多,但对于合同解除或无效的情形,却普遍抱持着“无合同(行为)不征税”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