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不断推进,行政决策作为政府行政的一种方式在政府的行政中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2017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外发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2019年9月1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 36 条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有关内容,《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的出台加快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进程,但是长期以来,行政决策后评估都作为行政管理学上的概念被行政管理学者们进行研究,在行政法学界对此进行研究的学者还较少,因此从法学角度出发对行政决策后评估制服研究的理论成果不多。然而在域外,对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的研究相当成熟,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 单位
    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