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府函[2020]1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消防救援总队反映。2020年2月17日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提升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水平,增强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激励消防救援人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