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4年赖斯和维米尔合著的《通用翻译理论基础》中提出了目的论,即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本文根据德国功能派理论家赖斯对文本类型的分类和其文本的功能,说明了四类文本的目的,并举例说明了直译和意译分别适用的文本类型。